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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民警猥亵继女”案即将开庭,母亲讲述女儿近况:晚上不敢关灯睡觉

宾曰语云 2024年11月05日 14:35

海报新闻记者 仪首歌 报道

  近日,上海一民警被前妻举报多次猥亵继女的案件引发网友关注。11月3日,当事女孩梅子的母亲李女士告诉记者,检察机关以猥亵儿童和强制猥亵罪对刘某涛提起了公诉,该案件将于近日开庭。

  据了解,2024年1月19日,上海市公安局城市轨道和公交总队的民警刘某涛被前妻李女士举报多次猥亵继女梅子。2024年1月29日,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对梅子报被猥亵一案决定立案。该案已经移交到检方。8月15日,上海市公安局城市轨道和公交总队一名负责人称,该单位已对刘某涛宣布停止其一切职务,公安相关证件全部上缴,等待法院判决后将会进行处理。

  李女士说,现在梅子已经24岁,但是童年的伤害给女儿带来很大的心理阴影,“女儿常年失眠 不敢关灯睡觉,而且有较严重的讨好型人格,尤其是正值婚恋的年纪,却有恐婚拒男心理”。

  李女士说从今年五六月份才真正了解发生了什么,作为母亲,她每天都生活在自责的痛苦煎熬中。“我以为当时女儿跪下来求我的时候,是考虑家庭的诸多因素,我不知道刘某涛恐吓女儿,说如果我女儿告诉妈妈实情,妈妈报警的话,他就会杀了妈妈。所以我女儿一直没有告诉我所有的实情。当我知道这些事情之后,我觉得我对不起女儿,如果我稍微细心一点,多问我女儿两句,为什么她也会跪下来求,不至于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这种事情。”


另外,李女士提到,因为刘某涛是民警,有一些法律知识,所以当时还摔坏了她保存部分证据的手机及手提电脑。

  据此前媒体报道,李女士是浙江人,1996年左右来到上海打拼,2008年和第一任丈夫离婚后,她与同样离婚的刘某涛确定了恋爱关系,并在2009年同居,2011年5月两人登记结婚。

  然而,在2010年,梅子11岁,正在上小学五年级的一天,梅子很害怕地告诉李女士,说刘某涛脱去了自己的裤子。

  李女士回忆,2015年8月16日早上,当时她正在睡觉,刘某涛一个人进到了梅子房间。据梅子后来讲述,刘某涛进去后对梅子又亲又摸,把梅子的裤子脱下……在李女士追问下,刘某涛承认对梅子做出了猥亵行为。李女士说,她知道后就要报警,但是刘某涛又是跪又是求,还让梅子一起跪下来求李女士,“我记得非常清楚,我女儿说‘妈妈我是离异家庭长大的,如果你报警,弟弟可能会没有一个完整的家’,我当时考虑他是一名警察,是有学识的,肯定会改,再加上孩子求我,我就再次原谅她了。”三天后,刘某涛主动写下承诺书,并且向梅子当面道歉。

  2021年10月,李女士和刘某涛经法院判决离婚。2024年1月19日,她陪着梅子来到上海市凉城新村派出所举报了刘某涛。根据上海市凉城新村派出所向梅子出示的报案回执中报案内容显示,2024年1月19日19时许,报警人梅子称,其被其继父多次在家中猥亵,且报警人称其中一次发生于2010年,此时报警人尚未年满14周岁,现报警人来所举报其继父刘某涛对其的多年来的猥亵行为。2024年1月29日,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对梅子被报猥亵一案决定立案,并向梅子出具了立案告知书。

  在李女士向海报新闻记者提供的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上显示:刘某涛于2024年3月8日因涉嫌强制猥亵罪由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取保候审,同年3月13日被刑事拘留,2024年3月22日经本院批准并由该局执行逮捕。2024年5月16日,经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一个月。

  本案由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刘某涛涉嫌强制猥亵罪,于2024年6月21日移送本院起诉。经依法审查查明,刘某涛有猥亵儿童犯罪事实及强制猥亵犯罪事实。被告人刘某涛否认其犯罪事实。


来源:海报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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